央行报告:福建、贵州、江苏等10个省区市辖内无高风险银行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3-12-24 23:41   阅读量:6475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在展望银行业时表示,要把握好信贷投放节奏和力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贷款需求,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加大对普惠金融、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多措并举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方面,央行提出,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保交楼、稳民生,“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积极配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坚决遏制增量、化解存量。

报告同步公布的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风险总体可控。

2023年第二季度,央行对436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评级结果按风险由低到高划分为11级,分别为1-10级和D级,D级表 示机构已倒闭、被接管或撤销。其中,评级结果1-5级为“绿区”、6-7级为“黄区”, “绿区”和“黄区”机构可视为在安全边界内;评级结果8-D级为“红区”,表示机构处于高风险状态。

评级结果1-7级的银行有3655家,资产占全部参评银行总资产的98.28%。评级结果处于“绿区”的银行2236家,资产规模350万亿元;“黄区”银行1724家, 资产规模29.47万亿元(占比7.63%);“红区”银行337家,资产规模6.63万亿元(占比 1.72%),较2019年峰值时期压降近一半。

分机构类型看,大型银行评级结果较好,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一定风险。其中,农合机构和村镇银行高风险银行数量分别为191家和132家,资产规模占参评银行的0.84%。

分区域看,绝大多数省份存量风险已压降,区域金融生态持续优化。福建、贵州、江苏、江西、青海、山东、西藏、重庆、上海、浙江10个省区市辖内无高风险银行,另有13个省区市辖内高风险银行维持在个位数水平。

央行表示,将持续加强银行风险监测预警工作, 进一步优化预警指标体系。一是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银行业机构经营总体情况,动态调整监测指标,及时体现地方政 府债务、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状况。二是根据不同区域银行的风险特征和所处的 经营环境,探索建立区域性、差异化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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