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黛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耕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耕,作为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以谨慎独立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15次,其中现场出席会议5次,通讯方式参加会议10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
本人在任职期间,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审议,会前充分沟通,了解会议议案等相关材料,以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对董事会议案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审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2021年度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1年01月2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01月28日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1年03月17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04月12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调整原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04月11日对调整原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21年04月1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子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04月15日对公司子公司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21年04月2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2021年度董事和监事津贴方案,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制定股东回报规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04月23日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6,2021年07月0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更正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08月2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08月27日对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8,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额度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11月18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11月2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于2021年11月23日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1,2021年12月1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本次修订后本激励计划设定指标额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以来,本人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的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了4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查了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执行情况,制订了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查了公司2021年董事,监事津贴方案,拟订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修订稿,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主要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
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更正事项,拟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背景及专业能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以及内部审计部内审工作报告和内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审查,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进行监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不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时刻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程及实际进展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不断学习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等文件,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良好建议,切实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张耕2022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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