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张琴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张琴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2,384,458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4,540,984股。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几天收到张琴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琴女士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 |
张琴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2,384,458 | 4.9294% | 5.0287%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4,540,984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张琴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张琴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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