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新浪网
发布时间:2022-08-16 15:16   阅读量:18058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日前,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2%,最高成交价为3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788,397 元。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述期间回购股份: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7,612,435股公司2022年3月17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8,000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起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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