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国有与民营上市公司深交所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近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深交所获悉,深交所研究制定服务国有、民营上市公司两个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促进国企提升价值创造发现功能、民企专注主业提质增效,推动深市上市公司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增进国企市场认同与价值发现
当前,深市愈发显著地成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新高地”。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4月30日,深市国有上市公司达到607家,总市值9.81万亿元,家数、市值相比于十年前分别增长约40%、210%。其中,央企上市公司180家,总市值4.04万亿元,市盈率中位数为28.69倍,高于深市和A股国有上市公司整体水平。
近十年,深市国有上市公司通过IPO、定增、配股、可转债等实现融资超过9000亿元,有效支持各类涉及国计民生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累计约1.4万亿元。
在践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约30家深市国有上市公司新引入持股5%以上的战略投资者,深市累计实施超过150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深市国企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1.6%、9.4%,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提升国企价值创造发现功能,深交所国企专项方案以“五条工作主线”,全面对接服务深市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推进加快专业化整合,提升企业内在价值创造,以及促进完善公司治理,增进市场认同与价值发现“两个具体目标”。
方案内容包括:深化合作对接机制。持续加强与国资国企战略合作,深化与国资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地方政府、国资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风险处置工作协同机制。
深入开展走访调研。深入重点央企集团、上市公司走访调研,切实回应市场主体关切。
夯实规则制度保障。推动并购融资制度市场化改革,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机制与ESG信息披露规则;引导深市国有上市公司用好用足再融资、并购重组、固定收益、股权激励工具;加快开发深市国企相关系列指数与指数产品,持续完善价格发现促进机制。
做好典型示范推广。开展国企深化改革、公司治理等专项研究,发挥学术领域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对优质国企的宣传引导,切实提升国企影响力。
民企专项工作方案以服务为主线
深交所是民营经济的主战场。截至2023年4月30日,深市民营上市公司数量超2100家,总市值约24万亿元,分别占深市整体的75%、68%。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数量占比近五成、市值占比超六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聚集效应明显。
2011年至今,深市民营上市公司年平均营业收入规模从22.76亿元增长至55.28亿元,研发强度实现翻番。市值超500亿元的公司达61家,超1000亿元的公司从十年前为0增长至27家,培育了宁德时代、比亚迪、迈瑞医疗等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新经济标杆企业。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2.91%和10.5%,展现出较强的韧性与活力。
民企专项工作方案以服务为主线,围绕着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厚植聚焦主业发展氛围、健全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强化公司监管引领性、推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制定了16项具体工作举措。
内容主要为三方面:一是真招实策切实回应公司关切。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公司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和核心诉求,及时分析研究、分类施策,切实回应公司关切;充分利用“成长通”“科融通”等平台,为公司提供产业链投融资对接服务和发展资源支持。
二是营造公司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推动优化股权激励、融资并购等基础制度,对符合分类审核条件的项目予以快速审核,鼓励支持公司用好资本市场工具;持续推动民营上市公司发行各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研究开发深市民企相关指数与ETF产品,加大创新产品供给。
三是督促公司聚焦主业规范发展。优化自律监管规则体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方案,强化“关键少数”培训,提升公司治理内生动力;对存在阶段性困难风险公司实施“一司一策”,探索推动公司走出经营发展困境的方案;引导头部公司提升信息披露与融资并购质量,发挥好“头雁效应”。
下一步,深交所表示,将不断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功能,持续优化监管服务作风,深入支持服务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着力推动深市民营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稳健发展,培育壮大反映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深市上市公司群体,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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