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房屋套数限制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时间:2022-06-08 12:27   阅读量:18328   

根据《通知》,职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家庭已使用并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时,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上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调整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此外,通知还表示,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资金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时,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精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漳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加大对漳州灵活就业人员解决自住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漳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试行建立漳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制定后另行公布。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ad555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加入我们 - 不良信息举报-
市场情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60394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