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房地产调控新政:二套房首付可降至四成
最近很多地方频繁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采取了很多措施来保证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日前,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和资源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从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个方面推出12项具体措施。
在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一方面,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落实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金融,税收,公共服务等配套政策,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等群体住房困难同时,发展长期租赁市场,引导住房租赁企业结合市场需求扩大住房供给,稳定住房租金水平,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
另一方面,要支持新市民合理的住房需求非天津市户籍,在天津就业的新市民和大学毕业生,凭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当地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然执行原来的购房政策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针对不同情况做出不同规定成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凭户口本可在天津市原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购买1套住房
家庭通过天津市保障性租赁房发展平台筹集租赁期限不低于5年的保障性租赁房原套住房的,可在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一套住房,但在当地住房限购区域内持有住房并出售1套住房后,也可以购买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总数不得超过2套。
此外,因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房屋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居民家庭,可以凭征收协议购买房屋新购房屋价格不超过房屋补偿的,免征契税,新购房屋价格超过房屋补偿的,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在完善住房信贷政策方面,《通知》明确,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按首套房贷政策执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40%
通知同时提出,落实国家房贷利率优惠政策对使用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不低于相应定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不低于相应定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最新政策执行
在保障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时,通知还制定了优化新增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实施阶段性土地出让支持政策,完善金融政策,加大税收支持力度等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措施其中明确,要准确把握和落实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政策金融机构要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支持房地产项目,参建企业,材料供应商的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上下游企业融资持续稳定,保障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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