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创新层投资者准入资金门槛降至100万金融公司等从业经历
1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修订版,将创新投资者资金门槛由15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于2021年9月17日发布实施。
为实现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的融合发展和制度联动,更好地推动创新资本形成,着力构建早期投资,小额投资,创新投资的市场生态,全国股转公司修订《办法》。。
《办法》还要求,参与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应当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验,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或者具有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等从业经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8条第1款第1项规定以及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行业协会注册或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经历
有前款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者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得参与《证券法》规定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根据消息显示,2019年启动的新三板改革实施后,精选型,创新型,基础型投资者的进入壁垒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截至2021年8月底,新三板市场投资者规模达到改革前的7倍,激发了市场活力,推动了市场的趋势结构性变化
该规则发布后,前期已在精选级别开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的交易权限将自动延伸至创新级别的股票,无需投资者另行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开业后,具有新三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将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股票
据国有股转系统介绍,目前国有股转公司已开始引导各证券公司不断完善适当性管理的制度流程,扎实细致做好新三板创新层投资者交易权限调整工作,为深化新三板改革,顺利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协调北京证券交易所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整体协调发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现予发布,修订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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