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提出50条助企纾困新政策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时间:2022-05-29 17:30   阅读量:8008   

5月29日14时30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199场新闻发布会在网上召开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更加有力高效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打赢保卫大上海,经济恢复振兴的攻坚战,围绕落实国家稳定经济的一揽子措施,上海出台《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振兴行动计划》,提出8个方面50条新政策帮助企业脱困

其中,为千方百计为各类市场主体排忧解难,《方案》提出分阶段缓缴五险一金和税费,扩大房屋减租免税范围,多渠道为企业减费让利,加大退税减税力度,发放补贴帮助企业稳岗。

根据《方案》,上海将从4月起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延期缴纳至2022年底,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延期缴纳不超过1年,延期期间免收滞纳金对符合条件的其他贫困行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为2022年4月至12月,到期后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逾期,不纳入信用记录在租赁市场租赁住房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户每月最高提取限额由2500元调整为3000元

对按月,季申报纳税的纳税人,4月,5月,6月的纳税申报期延长至6月30日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期延长至6月30日受疫情影响,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或者延期缴纳税款,最长延期3个月

据介绍,这一政策和措施将于2022年6月1日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与此同时,上海市政府3月28日出台的抗击疫情,帮助企业的21条政策继续有效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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